团体会员入会须知
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是国家民政部依法批准,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全国性家庭服务业行业社团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凡承认《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义务,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家庭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体企业及其它有关单位等均可申请加入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
一、申请入会的要求和程序:
- 1、拥护本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
-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正式提出申请报告。
- 3、须提交当地政府批准的文件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填写《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入会申请表》。
5、经中国家协领导批准,由协会秘书处办理有关手续,并正式颁发中国家协团体会员证书和统一制做标志牌,收工本费400元。
6、团体会员单位每年应向中国家协交纳会费1000元。
二、 地方协会和团体会员单位,应积极推荐当地家庭服务业中的优秀企业加入中国家协,成为会员单位。
三、全国家庭服务业成立的专业协会和专业委员会,可参照本须知办理。
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
2011年12月
2011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