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家协关于组织会员单位访问台湾事宜的通知
中家协发[2013]10号
各省市协会及会员单位:
根据部分会员单位要求,中国家协决定组织部分会员单位赴台,参观学习台湾家庭服务行业先进做法和管理模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访问目的
(一)组织考察台湾家庭服务机构和企业,探讨拓展两岸家庭服务行业合作的新领域、新途径。
(二)参观学习台湾家庭服务行业先进做法和管理模式。
二、出访时间
拟定于2014年2月20—26日,在台时间约6天。
三、参加人员
各会员单位及家庭服务企业负责人均可报名参加。
四、行程安排
2014年2月21日:由厦门出发前往台北桃园机场,游览国父纪念馆,登台北101大楼观景台,入住酒店;
2014年2月22日:参观长庚养生文化村、故宫博物院,后拜访中华看护家事服务协会;
2014年2月23日:参访双连赡养中心、游览日月潭国家风景区;
2014年2月24日:参观阿里山风景区、西子湾、打狗英国领事馆;
2014年2月25日:前往垦丁国家公园,游爱河,品尝台湾著名小吃;
2014年2月26日:高雄——厦门,返程。
五、费用
初步定每人收取4980元。(按当时市场价格实际收取费用)主要包括:厦门-台北的往返机票费、业务活动组织费、在台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司导服务费、个人保险费等。通行证及签注的费用;交通、天气等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所引起的额外费用由自己承担。
六、相关手续
(一)关于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具体事宜,请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
(二)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同时,请将以下资料提交中国家协,用于办理《台湾出入境许可证》:
所需资料 |
原件 |
复印件 |
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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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资料表 |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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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如实地填写《申请人资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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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照片 |
2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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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免冠2寸彩色白底照片(长4.5公分*宽3.5公分、头顶至下巴长3.2-3.6公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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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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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
正反面清晰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要求能看清楚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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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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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户口本内本人页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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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旧通行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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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旧证者,提供旧证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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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职证明 营业执照 |
1 份 |
1份 |
在职证明样本,可用工作证复印件代替,申请者本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另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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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读证明 |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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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含小学生)提供在读证明,可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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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退(离)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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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退(离)休证复印件,申请者本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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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同意书及亲属关系证明书 |
各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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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以下客人如父母未随行,须提供父母亲笔签署的同意书及公安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书原件 |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二号华商智能公寓三层310
邮编:100078 联系电话: 010—51969050 段老师
七、汇款方式
名 称: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北京金融大街支行
帐 号:11020101040003131
请有意参团的人员请于2014年2月10日之前将报名回执反馈至中国家协邮箱(chsa1994@vip.com)。
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