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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家协关于组织会员单位访问台湾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秘书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2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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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家协发[2013]10号

各省市协会及会员单位:

    根据部分会员单位要求,中国家协决定组织部分会员单位赴台,参观学习台湾家庭服务行业先进做法和管理模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访问目的

    (一)组织考察台湾家庭服务机构和企业,探讨拓展两岸家庭服务行业合作的新领域、新途径。

    (二)参观学习台湾家庭服务行业先进做法和管理模式。

二、出访时间

    拟定于2014年2月20—26日,在台时间约6天。

三、参加人员

    各会员单位及家庭服务企业负责人均可报名参加。

四、行程安排

    2014年2月21日:由厦门出发前往台北桃园机场,游览国父纪念馆,登台北101大楼观景台,入住酒店;

    2014年2月22日:参观长庚养生文化村、故宫博物院,后拜访中华看护家事服务协会;

    2014年2月23日:参访双连赡养中心、游览日月潭国家风景区;

    2014年2月24日:参观阿里山风景区、西子湾、打狗英国领事馆;

    2014年2月25日:前往垦丁国家公园,游爱河,品尝台湾著名小吃;

    2014年2月26日:高雄——厦门,返程。

五、费用

    初步定每人收取4980元。(按当时市场价格实际收取费用)主要包括:厦门-台北的往返机票费、业务活动组织费、在台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司导服务费、个人保险费等。通行证及签注的费用;交通、天气等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所引起的额外费用由自己承担。

六、相关手续

    (一)关于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具体事宜,请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

    (二)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同时,请将以下资料提交中国家协,用于办理《台湾出入境许可证》:

所需资料

原件

复印件

具体说明

1  

申请人资料表

1

 

完整、如实地填写《申请人资料表》

 

2

照片

2

 

正面免冠2寸彩色白底照片(长4.5公分*3.5公分、头顶至下巴长3.2-3.6公分)

3

身份证

 

2

正反面清晰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要求能看清楚脸部

4

户口本

 

1

户口本内本人页的复印件

5

旧通行证者

 

 

若有旧证者,提供旧证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6

在职证明

营业执照

1

1

在职证明样本,可用工作证复印件代替,申请者本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另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

在读证明

1

 

在校学生(含小学生)提供在读证明,可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

8

退(离)休证

 

1

退(离)休证复印件,申请者本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9

同意书及亲属关系证明书

1

 

20岁以下客人如父母未随行,须提供父母亲笔签署的同意书及公安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书原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二号华商智能公寓三层310 

    邮编:100078     联系电话: 010—51969050   段老师

七、汇款方式

    名  称: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北京金融大街支行

    帐  号:11020101040003131

    请有意参团的人员请于2014年2月10日之前将报名回执反馈至中国家协邮箱(chsa1994@vip.com)。

 

 

附件:报名回执单

 

 

                                  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