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行业资讯>政策扶持

政策扶持

河南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 五年内覆盖全省

文章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作者:记者刘金辉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0日 点击数:
字号:
20110909,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包括设立专项扶持基金、税费优惠、拓宽融资渠道、职业技能培训等多项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并确定了到2015年建成覆盖全省大中城市的家庭服务网络的目标。
在资金扶持方面,河南省要求各级政府充分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将家庭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重点。鼓励各级政府设立专项扶持基金,运用贷款贴息、经费补助、资金奖励、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等方式,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
在税费优惠方面,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减免税管理权限的规定,报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后予以减征或免征。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给予3年免征营业税的支持政策。
对创办家庭服务企业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设立登记前置许可,不得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允许使用商标权、专利技术、专有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出资,非货币资产出资额最高比例可达注册资本的70%。家庭服务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的,均可申请使用省级名称。
在融资方面,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办家庭服务机构或从事家庭服务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的,为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为鼓励更多人从事家庭服务业,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人事劳动档案保管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在技能培训方面,统一培训补贴标准,统一培训机构资质规范,统一培训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以规模经营企业和技工院校为主,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