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政服务业促消费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24-11-01 15:08 中国家协〔2024〕19号 关于开展家政服务业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各级家庭服务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中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精品消费月的通知》和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全国商贸服务业“巅峰盛惠 璀璨乐购周”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家政服务业在促就业、扩内需、惠民生等方面的作用,提振家政服务消费,促进家政行业发展,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积极响应,现组织会员单位自11月1日起至春节前开展家政服务促消费活动。 一、积极响应,共同让利。号召广大家政企业积极参与促销费活动,加大促销力度,进一步拉动家政消费市场潜力。发挥企业品牌、营销、渠道等优势,精心筹划组织促销活动,灵活利用促销、优惠、打折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的优惠,激发家政服务消费活力。 二、优质服务,增强体验。倡导广大家政企业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手段,向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围绕满足消费者需求、开发家政服务消费新场景,创新家政服务业态,鼓励赠送、促销附加或增值服务。 三、加强供给,促进就业。各级家政协会、各平台公司根据实际积极开展招聘活动,从家政企业发展、岗位要求、薪酬福利等求职者最关注的问题切入,与求职者即时交流,搭建招聘平台,进一步畅通家政服务业就业渠道。 四、诚实守信,落实《公约》。在商务部指导下,9月26日,在中国家协成立30周年大会上发布了《家政服务公约》,并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家政服务公约>的通知》。各级家庭服务业协会、各会员单位要加大《公约》宣传力度,推动《公约》落实。企业和经营者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严格依照《公约》和相关法律法规,诚信自律,维护消费者和一线家政服务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市场。 五、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希望各家政协会、广大家政企业灵活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和渠道,广泛宣传促销费活动内容,让更大范围的消费者知悉,推动家政促销费活动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请各省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各家政会员企业,11月15日前,将本省、本企业采取的家政服务促消费活动主要措施反馈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
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 2024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