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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

发表时间:2024-04-17 11:12作者:中国家协

家政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

2023年1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正常运营的家政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家政服务单位要坚持属地原则,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抓好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内部管理

1.家政服务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制定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配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应急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要正确储存和使用消毒物品,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

2.家政服务单位应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向员工传达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3.加强员工和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

(1)建立员工和家政服务员健康档案,记录每日出勤人员姓名、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

(2)督促所有员工和家政服务员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积极做好个人防护,无接种禁忌员工和家政服务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如当地有明确要求,家政服务单位应配合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3)提供集体宿舍的家政服务单位应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有条件的尽量安排员工单独居住。

(4)员工和家政服务员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场所。员工和家政服务员工作期间应保持工作服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非住家的家政服务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以下简称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5)员工和家政服务员一旦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居家自我照护,必要时及时就诊,不带病上岗。居住在集体住宿的,可调整居住安排,防范交叉感染。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出现疑似新冠感染症状,要及时上报单位并做好个人防护。

(6)要突出强化为老年人、婴幼儿、孕妇等特殊人群服务人员的管理。家政服务员须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三、办公区、服务场所管理

4.出入办公区和服务场所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消费者、家政服务从业人员面对面交谈时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5.确保密闭空间和室内场所的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保证室内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确保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保持接待处和电梯口等区域环境整洁,对高频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等),每日定时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可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7.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定时清洁消毒,对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等重点部位增加清洁消毒频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洗手台等区域的清洁。

8.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单

独收集、扎口存放,规范处理。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四、服务管理

9.家政服务员上门前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按要求接

种了新冠疫苗,家政服务员上岗前可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

10.家政服务员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应在所属家政服务

机构标准化服务的基础上,做好以下相关防疫工作:

(1)出门及工作时,佩戴好口罩。

(2)进入用户家门时,在门外换鞋或穿上鞋套,进行必要消毒后再进门。

(3)与用户沟通时,尽量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

(4)在用户家庭用餐,鼓励实行分餐制。

(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自我防护。